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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入职一家公司,入职协议上标明需收取押金一千元,干满两年后退还。现在辞职了押金能要回来吗?如果要不回怎样维权呢?还有试用期四个月后交保险这是否违反劳动法?现在能否维权并要求赔偿?

我*我 浙江-杭州 劳动工伤 2021-07-02 16:08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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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怡律师

    谢怡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1-07-02 18:32 回复

    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违法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间也是要为员工购买社保的,就社保这一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也可以与其他劳动权益问题一并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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