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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孩子他妈分开多年了,她在国外,孩子都三个,因为感情不好各方不合,我一八年回来中国,国外房子及财产都给她了,我什么都没有,现在只有三个小孩,这么多年她也没有给过小孩什么。2021年三月份开庭没有成功。现在我想第二次起诉,不知怎么写,请律师指导一下。谢谢

匿名用户 广东-江门 婚姻家庭 2022-02-09 17:59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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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欣莉律师

    王欣莉律师

    地区:海南-海口 2022-02-09 18:10 回复

    起诉的次数并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一定会判离,应注意是否符合法定的五种离婚情形,即:(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若没有,则应准备好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第二次起诉离婚只有一种情形会判离: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再次起诉时,注意要收集这类证据向法庭证明。另外,当时对于财产的分配双方已经有签过协议了吗?如果没有,这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对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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