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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姓蔡某女子15年网恋相识,其以离异现单身名义与我相处四年余。期间多次当面求证,她说原因是前夫出轨导致婚姻同床异梦感情不合已经上过法院有一纸文书离婚了的双方互相不管她现已是自由身。

后交往多年我的钱财搭进去20万余所剩无几,(用掉的20W大多是我们在一起的吃衣住行旅游酒店等,单独给她的较少)她见我手头紧消费拮据就以性格不合为由分手了。后经过我了解到蔡她一直是有家室的且没有离婚没有通过法院离婚的只是口头说离婚而已这点她也承认了默认欺瞒。

于是我期间找到她当面说这个事问她当时交往之际你多次回复都是说我和前夫互相不管的已经通过法院离婚了。蔡最初的表述与后续所说的不一致,有欺骗行为。就该事情我可否以重婚,非法同居,或者骗婚罪起诉她吗以便赔偿我部分损失谢谢。

她娘家是新祺周人,然后她嫁到广东乐昌市去了,如果起诉的话,在南昌法院可以起诉吗还是一定要去广东乐昌市法院起诉呢,她的身份证地址写的是广东省乐昌市曹家洞村19号,谢谢

匿名用户 江西-南昌 婚姻家庭 2022-03-04 22:20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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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禹州宋媛媛律师

    禹州宋媛媛律师

    地区:河南-许昌 2022-03-04 22:35 回复

    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现在就你的描述来说,不属于重婚罪,只能说是非法同居,但是你们同居期间,所有的花费可以要求他承担一部分,另外,起诉的话,你要看他现在的户籍地是哪里的?如果是属于广东省乐昌市,那你就去乐昌市起诉,如果说她的户籍还在原来的地方的话,那你只能去他原户籍地起诉

    追问:

    2022-03-05 13:04

    虽说蔡身份证地址是广东乐昌市,但是其在位于南昌市新建区的新建中心楼盘处购买了一套百平方米住宅已多年之久。如我起诉应该是在南昌西湖法院起诉还是去新建区人民法院起诉呢。

    我把事情的原委告知法官就能够得到支持赔偿吗。需不需要我提供20W的消费证据证明呢,要知道即便是找到当年某月的消费流水记录,我也不能确定那一笔是我们当时共同消费的,因为当时消费也不可能每次都用笔记下来。

    请问律师我这个情况属于自述案可以自己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追答:

    2022-03-05 13:17

    哪里的法院有管辖权,要看她经常居住在哪里,居住超过一年的就是经常居住地,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可以去其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你追要多少钱就要提供消费多少钱的凭证,如果没有这些凭证,法官是很难支持的。回答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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