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姓蔡某女子15年网恋相识,其以离异现单身名义与我相处四年余。期间多次当面求证,她说原因是前夫出轨导致婚姻同床异梦感情不合已经上过法院有一纸文书离婚了的双方互相不管她现已是自由身。
后交往多年我的钱财搭进去20万余所剩无几,(用掉的20W大多是我们在一起的吃衣住行旅游酒店等,单独给她的较少)她见我手头紧消费拮据就以性格不合为由分手了。后经过我了解到蔡她一直是有家室的且没有离婚没有通过法院离婚的只是口头说离婚而已这点她也承认了默认欺瞒。
于是我期间找到她当面说这个事问她当时交往之际你多次回复都是说我和前夫互相不管的已经通过法院离婚了。蔡最初的表述与后续所说的不一致,有欺骗行为。就该事情我可否以重婚,非法同居,或者骗婚罪起诉她吗以便赔偿我部分损失谢谢。
她娘家是新祺周人,然后她嫁到广东乐昌市去了,如果起诉的话,在南昌法院可以起诉吗还是一定要去广东乐昌市法院起诉呢,她的身份证地址写的是广东省乐昌市曹家洞村19号,谢谢
匿名用户
江西-南昌
婚姻家庭
2022-03-04 22:20
9.9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