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你好黄律师,我是临沂沂水的,我跟着一个小包工老板刚干了30天活,工资发了9000,发生工伤,大概工伤三级。小老板承包的是青岛单位的活,他以自己注册公司的名义找青岛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交了一份工伤保险。说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按地区统筹来赔偿,我想问一下临沂沂水地区统筹是按工人收入还是按人均收入赔偿?统筹大概多少钱?要是低于我的工资太多,我起诉证明我的工资是一天300,牵扯着第三方人力公司,社保局会不会认为我跟第三方没有劳动关系拒赔?社保局要是拒赔小老板没有能力赔偿,我是不是就拿不到赔偿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人力资源公司只给交了一份工伤保险,没有交其他四险,会不会不享受工伤待遇每月领工伤津贴金?发生工伤后期保留劳动关系,补交社会保险社保局会同意支持吗?

匿名用户 山东-济南 劳动工伤 2022-03-08 05:32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查看全部回复>>
  • 苑学宁律师

    苑学宁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2-03-08 09:11 回复

    您好,我看了一下你描述的这个情况,那么说你如果说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那么首先要确定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哪家?你可以结合用工管理、工资发放等先证明哪个才是用人单位,只有单位才是一个合法的用工主体,因为个人的话有可能是个雇佣关系。所以你目前遇到的问题就是先确定用人单位,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发放的工作证件、发放的工资,这些来结合来认定,先确定用人单位。如果对于用人单位的认定有异议的话,那么说只能是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定
    咨询Ta 打赏Ta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