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工程律师菅亚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与优先受偿权全景解析 建设工程款拖欠超过三年仍可起诉,但需重点关注诉讼时效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双重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若发包人长期拖欠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施工企业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逾期未行使 2026-08-04 建筑工程 40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