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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承担法律责任需要什么构成要件

医疗纠纷 2020-08-19 07:27 标签: 误诊 承担 法律责任 需要 构成 要件
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的误诊是正常现象,如果凡是误诊造成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就让医院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即医疗风险完全让医院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
1 、误诊是否存在过错(过失)是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前提。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 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根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
1、损害事实;
2、行为违反法律;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4 、行为人有过错。同时具备以上4 个条件,行为人才承担此侵权的民事责任,所以,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有无,是责令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损害结果的发生和医疗机构的误诊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
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个:
1、损害事实;
2、行为违反法律;
3、行为人有过错;
4 、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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