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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女方不让探望孩子违不违法

婚姻家庭 2020-08-05 19:41 标签: 起诉 离婚 女方 探望 孩子 违法
起诉离婚时女方不让探望孩子违法,在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还没有敲定前,是有权利去探望孩子的,即便是离婚了也有权利去探望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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