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提供什么资料
一、夫妻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时候,一般工作人员也会要求提供一定的材料以作审查。具体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