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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后果

婚姻家庭 2020-08-06 11:35 标签: 婚姻 无效 后果
我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了无效婚姻的后果。
(一)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二)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三)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也就是说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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