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仲裁协议效力是不会改变的,解除前有效的仍然有效。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征地补偿协议无效的,如果被征收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从知道征地补偿协议无效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
在法庭上以下证据无效: (一)证据与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不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无关; (三)证据形式、来源不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内容不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六)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没有无效的情况,只有不能作为单独认定为事实的证据,具体如下: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一般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是不需要交违约金。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效力,也就不存在违约情形,不需要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者均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自始无效的合同。 存在以下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的条件主要包括: 1、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等其他条件。 无效合同的特征: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没有施工资质合同一定无效。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而承接工程,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该合同无效。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1、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 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对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到相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修改合同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修改合同的处理,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 3、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 2.任何非法出借和借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而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3.根据法律规定,凡越级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属无效。
空白劳动合同通常无效,但司法实践中可能结合实际情况(如双方实际履行合同内容)认定部分有效或视为有效。即使合同被认定无效,劳动者仍有权主张劳动报酬等权益。 空白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对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能事后填写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如降低薪资、延长工时); 劳动者在争议中举证困难,需依赖其他证据(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证明实际约定。 对用人单位: 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完整合同); 若合同被认定无效,仍需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工伤、社保等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