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城管执法局组织相关单位召开2022年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今年的重点整治有11项内容,广大业主关注的“老旧物业不撤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拒不移交有关资料”“擅自占用公共区域”等违法行为被列入其中。
据了解,今年,惠州市将对住宅小区内违法建设、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环境卫生“脏乱差”以及违反《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乱象“亮剑”,全面启动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对住宅小区内存在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打通城市基层治理最末端,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本次工作部署会,标志着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执法专项整治正式启动。整治对象不仅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行为,还包括建设单位(开发商)、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的违法行为,均一并予以整治。包含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未及时将有关财务、文件资料、印章等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业主未经审批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行动明确,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中存在的涉黑涉恶行为进行深入摸排,对摸排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将及时上报并予以整治处理。
全市物业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整治工作将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和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等协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出台《惠市物业管理条例》,通过建立新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规范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行为。
“接下来,我们将对信访投诉多、媒体曝光多、群众意见大的住宅小区进行重点执法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惠州市住宅小区内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物业服务行业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呼吁,除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职责外,小区里的业主也是责任主体,希望广大业主积极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共建共治共享,共同打造和谐美丽的住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