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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可以买卖?你还相信好评吗?揭露商家信用评价的真相!

行政诉讼 2022-04-06 11:23 标签: 信用评价

2019年3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广西某信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所依托的“中国信用协会”没有相关资质,并且,这家公司还向616家商户收取费用。最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这家信用评级公司作出30万元处罚。该公司先不接受处罚,然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近日,南宁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此案下达判决书,支持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

广西这家信用评价公司,打着“中国信用协会”的旗号,对商家的信用进行评级。可是,这个“中国信用协会”只是一个在境外备案的民间团体,没有在民政部备案,没有评价信用的资质,所以,它压根就是一个野鸡组织,能做出什么权威的“诚信牌匾”?答案不言而喻。

没有信用的草头班子还向商家收取费用,这就更可疑了:难道这不是花钱买“信用等级”吗?商家的诚信等级,是消费者选择的一个参考指标,理应客观公正。如果这个“信用等级”被污染了,不具备参考,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就是欺骗行为。再者,花钱买来的“信用等级”,不是商家信用状况的真实呈现,必定扰乱经营秩序,让那些没有花钱的商家利益受损。

信用不可买卖,评价不能交易,“信用评级”岂能用来牟利!把信用评价当成一门生意本身就是不诚信行为,是透支消费者对评价的信任。很显然,一旦“诚信的牌匾”散发了铜臭味,公众对信用评价失去信任;同时,也必定抱怨职能部门没有履行监管之责。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愿意对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表示支持与赞同。

购买信用评价的商家,看似占了便宜,其实也未必。到了最后,只有售卖“诚信牌匾”的评价公司挣得盆满钵满,其他都是受害人。因此,大家都不能配合乃至放纵非法的“诚信评价”,而认真辨别,与职能部门齐心协力,让非法牟利的“诚信评价”成为过街之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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