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快递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利用快递物流进行毒品犯罪的案件愈发增多。”省检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涛介绍,由于物流快递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门槛低,部分从业人员对毒品相关知识了解不足,无法在工作过程中及时辨别毒品,这无形中给了毒品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2018至2019年期间,江西一男子陈某锋通过快递运输的方式向海南屯昌、陕西西安、福建漳州毒贩出售毒品,并通过微信联系收取毒资,谋取不法利益。后因一藏有毒品包裹在运输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陈某锋被抓获归案。2020年11月30日,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锋死缓。2021年12月31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近几年来,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犯罪的案件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所占比重有所增长。
同时,犯罪分子利用快递寄递毒品的手法也不断翻新。有的将毒品装在小家电、布娃娃、装饰品等物品中,有的则虚拟身份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交易后,通过寄递渠道交付毒品,从而完成远距离、高频率、大批量的毒品交易。
“在这些案例中,贩毒活动全程保持‘人货分离’‘钱货分离’。寄递渠道被犯罪分子利用,使得毒品交易更为快捷、隐蔽,涉案地域广,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一定困难。”承办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