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在管控治理措施加大的情况下,已经得到了好转。但是社会秩序仍然需要我们严格去遵守,互联网作为人人都能发言的平台,仍然有一些人在散布谣言和谣言,传播关于疫情的虚假信息。根据情节的严重性,会对其进行处罚,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已然构成犯罪。接下来,让我们与律说律答平台一起了解上海女性谣言的处罚。
近日,社交网络平台上流传了一段家政人员自述其服务的老人在家挨饿致死的视频。
经虹口警方调查,信息发布者郑女士编造了所谓的个人经历,以吸引人们的注意,并在网上录制了视频,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郑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如何处罚网络造谣罪?
疫情期间网络谣言违反治安管理,如果是情节轻微的,一般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是情节严重的,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危险、疫情、警情或故意以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放置虚假爆炸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3)威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虚假危险、疫情、灾害、警察,或者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