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面对辞职时,通常有两种状态:一种是我想离开,辞职,这是主动离开;另一种是我想继续干下去,但公司不让继续上班; ,这是被动离开。
这两种状态都属于劳动者被动辞职的状态,劳动法对劳动者被动辞职有相应的补偿规定。
首先,公司说服员工离开。也就是说,公司表明你不能胜任工作,不想让你继续工作,然后,你应该注意!你同意离职,并提出离职。你得不到一分钱的补偿;
你同意离职,但不主动提出离职。说白了,公司会和你协商,给你一些补偿后同意终止劳动合同。
其次,说辞退,开除,为什么要把它们放在一起说?因为解雇,解雇是指公司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具有单向和强制性。
辞退通常意味着你不符合公司的工作要求,或者试用期不合格,公司会按照有关规定解雇你。虽然是解雇,但往往后期双方也可能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会给予一些经济补偿。
开除往往比解雇更严重。
例如,如果您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公司可以直接开除员工,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公司违法开除,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劳动仲裁,并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律说律答普法】
公司无故、开除员工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按一年计算;
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