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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起诉单位吗?(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

劳动工伤 2022-04-30 10:32 标签: 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27日,黄某入职合肥某科技公司从事会计工作,填写了《录用人员登记表》,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0年4月8日,黄某离职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合肥某科技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仲裁机构认定合肥某科技公司应支付黄某双倍工资差额四万余元。黄某和合肥某科技公司均不服该裁决,向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案经高新区法院一审、合肥中院二审,均认定合肥某科技公司应支付黄某2019年7月27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四万余元。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虽然合肥某科技公司为黄某办理了入职登记,但该入职登记没有约定黄某的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劳动合同必备要件,故不符合书面劳动合同的要素特征。合肥某科技公司认为黄某是签订劳动合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但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公司组织架构图,黄某仅为财务人员,其工作职责并不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等人事工作,故未予采纳该意见。合肥某科技公司既未能举证证明双方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举证据又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黄某,故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黄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四万余元。

【法律意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的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规定,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确定劳动者和用工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好劳动关系,促进合法用工,减少劳动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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