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不属于刑事犯罪,会受到行政拘留,对于被拘留人来说是行政处罚,这种情况会在公安局留下犯罪记录吗?
首先要知道的是卖淫属于治安处罚范围。是行政拘留和非刑事拘留,会有治安处罚的档案,但是没有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一般指某人过去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记录制度,一般指我国法律中关于犯罪记录的记载,犯罪记录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保存。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组织卖淫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组织卖淫可以理解为“通过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卖淫。”,其中“多人”指三人以上(含本数)。组织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组织他人卖淫的手段特别恶劣,对卖淫者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多次组织多人卖淫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特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