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之后,生效期间双方都需要遵守条约不得作出违约的行为,如果违约了需要赔付另一方违约金,合同中会将违约金标明,但是针对没有标明的情况,还需要赔偿吗?
如果合同中没有违约金,一方违约,还是要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赔偿相应的金额。违约金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款项。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以外的财产。违约金既有保证债务履行的作用,也有惩罚违约方、补偿无过错方所受损失的作用。
合同中没有违约金,但造成损失的,也要赔偿。违约金由双方约定。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不适用违约金的规定。但有损失的,也可以按照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其中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的原则是什么?
1.全损原则:违约方不仅要赔偿对方直接减少的财产的实际损失,还要赔偿对方可得利益的损失;
2.合理预见原则:违约方只对其主观过错和可预见的后果承担责任,对不可预见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损害减轻原则:在违约情况下,受害方有义务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于受害方能够避免但不能避免的损失,违约方不承担责任。
什么情况下应该赔偿?
1.存在违约行为;
2.应当存在主观过错;
3.必须有实际损失,而且这个实际损失超过了违约金的数额;
4.违约行为与实际损失事实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一方不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和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货币债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
合同中无论是否写明违约金的金额造成实际损害的都需要进行赔偿,本文分享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问题可以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