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有三点具体理由:
1、首先应该认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典型的用益物权,划拨作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合法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用益物权。因此,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来看,划拨土地使用权理应能够继承。
2、从立法本意来说,国家在划拨土地转让过程中收取土地出让金,是对划拨土地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土地有关的收益的一种分配,划拨土地是由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无偿取得的,将其在转让房地产过程中获得的与土地有关的收益上缴或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式上缴国家无可厚非。但是当自然人死亡,发生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继承时,既无土地交易也无土地收益,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此,不能将继承混同于转让而收取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怎么继承
(1)申请人到办理窗口提交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的工作人员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话需要出具《缺件通知书》。
(2)若是材料齐全就会出具《受理承诺单》,再上报国土局进行审批。 土地资源也是公民资源的一部分,每个公民的权利和利益都应该得到尊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