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起付线,各地标准不一致。
在职职工门诊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2000元 报销比例:50%;最高限额:20000元。
在职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1300元(第二次住院按照650元计算。报销比例: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部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具体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因病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根据医院级别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那么,医保起付线是什么意思?
医保起付线是“基本医疗保障”的起付标准。按照“医保基金与参保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住院医疗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原则,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自己要先承担一部分后,医保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支付。这个个人先负担的住院医疗费数额标准,就是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病员个人负担。
以上就是医保起付线的概念,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