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2-11-19 11:00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具体程序如下: 1.参保职工在医院用医保卡进行挂号,正常看病诊断取药的,可以直接用医保卡在医院收费窗口进行结账,医院收费系统与医保机构的报销系统能够同步联网,直接结算报销金额,报销后的费用可以从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账户金额够的话直接刷卡代替现金支付。 2.如果是在药店购买药品的,也是报销项目,只不过是直接刷卡支付。因为医保有个人账户,用户在定点机构购买药品、门诊费用的结算支付可以通过个人账户进行支付。
2023-04-25 17:24
一般来说,大病医疗报销比例为: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属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1、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2、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3、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4、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1、0—4万元以下报销85%;2、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3、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2022-08-10 09:01
门诊看病医保应该按照报销范围、比例和流程依法进行报销。每个人都是需要缴纳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在自己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照比例进行报销。报销是有流程的,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的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符合规定的大病、慢性病,在门诊治疗也可以按照住院报销,因为医保都是只报销住院费用的,但是一些大病和慢病,不一定需要住院的,在门诊也可以做治疗的,所以才有特殊门诊了。特殊门诊的报销是需要审核的,审核通过的人才可享有。
2022-09-07 09:32
1.如果是在住院前后看门诊拿药,那么医疗保险一般是可以予以报销的; 2.如果是单纯看门诊拿药,不住院,那么门急诊险可以报销一部分的医疗费用。此外,有特药报销的医疗保险也可以报销一部分的医疗费用,但是其仅报销自己的特药医疗费用。如果是没有特药的医疗保险、或者拿的药不在其报销范围内,那么也是无法进行报销的。
2022-09-09 15:47
普通门诊是不需要报销的,根据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满足条件,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元,不设起付线。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为:居民医保药品目录中的甲类、乙类药品以及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超出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其它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