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条件有:
1、一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
2、债务已经履行或者相互抵销;
3、债务人提存标的物;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具有其他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情形的。
单方解除委托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谓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
1、就不利于委托人方面而言
当受托人在未完成委托事务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时,委托人自己不可能亲自处理该项事务,而且又不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受托人代他处理该委托事务而发生损害的情形;
2、就不利于受托人方面而言
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因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的报酬。委托人除对受托人已履行的部分给付报酬外,对在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情况下,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委托人造成的报酬减少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了,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