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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法律顾问 2023-01-16 23:00

一般劳动合同中的工资约定为: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但因为劳动报酬包括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等,所以呢总的领到手的工资是这几项综合加起来的。
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6、劳动合同中的最低工资是指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时,单位支付的工资。存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其违法行为。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多少”的相关法律知识了,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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