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公证内容是什么
以下是协议离婚房产过户公证的范本内容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公证处审查(查明)的事实
(3)公证结论:选择要素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重要解释或说明
(2)当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内容
(3)合同生效日及条件等
(4)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5)附件协议离婚当事人进行房产过户公证,应遵循以下流程进行:
1、当事人应事先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4、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