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携带《户口簿》(原件)、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以及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当尚待领取居民身份证或原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的人员,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地点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时间为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3日。办理人员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10元,该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
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在生活中一些业务办理,出行,住宿等都需要用它证明自已的身份,应用领域非常广泛:1、选民登记、户口登记、兵役登记、婚姻登记、入学、就业、办理公证事务、前往边境管理区2、办理申请出境手续、参与诉讼活动、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3、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贷事务以及其他金融业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4、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提取汇款、邮件、寄售物品5、办理其他事务(如手机、宽带入网、网吧上网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