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计税依据是成交价还是评估价?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是成交价还是评估价,是根据改变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分别是:根据成交价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根据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还有不懂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