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如何提取?去哪里提取?
非广州市户口和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是可以提取的;去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提取;注销了重新开是没有影响,也可以不注销直接办理公积金转移。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18-21楼 邮编:510623业务咨询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请拨打12345)提取条件: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条件:职工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条件: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转移条件: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本地转移(系统内)、转出(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封存部)和转入(异地或广铁分中心、封存部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业务。办理本地转移、转出业务时,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是封存状态。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