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区别是什么?它们如何做出?

法律顾问 2023-02-03 03:06

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区别是什么?它们如何做出?
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区别:(一)、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1、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2、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二)、两者决定的因素不同:1、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免于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三)、两者适用的范围、对象不同:1、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2、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基础: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2)犯罪情节轻微的;(3)虽然罪行较重,但有显著悔罪、立功表现的;(4)依法具有其他免除刑罚的特殊情况的;(5)不判处刑罚也没有社会危险的。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