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问未满18周岁以下的人,必须通知什么人 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第九十八条第二款: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还有不懂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