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刑事复议时效法定时间?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申请刑事复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决定书、通知书的复印件;(二)申请刑事复核的还应当提交复议决定书复印件;(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四)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五)辩护律师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六)申请人自行收集的相关事实、证据材料。这样解释好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