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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劳动合同丢了,再交保险怎么办,?

法律顾问 2023-01-30 03:06

上个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劳动合同丢了,再交保险怎么办,?  上个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劳动合同丢失,只要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依法在社保局办理社保减员手续,不影响劳动者再缴纳社保。  如果原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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