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可以在生育后进行补办的,因未办理准生证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计生办会做出相应的处罚。
办理条件
没有及时办理好服务生育证,则需要在孩子出生后补办准生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办理时限: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特殊情况下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时限不超过30天生育服务证办理条件:
1、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街道办领取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2、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应先向女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单位审批后逐级报女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区县计生委审批。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区县计生委盖章后方为有效。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也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