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光荣证不是独生子女证,光荣证有很多种,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政府相关计生部门颁发的一个证书,是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唯一凭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022-08-10 11:45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到村(居)委会计生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村(居)委会计生专干调查核实, 填写《独生子女领证申报表》,审理合格后,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镇、街计生部门审核; 3.镇、街计生部门把符合条件的,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带所有材料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生指导股审批; 4.审核通过后30日内,镇、街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生指导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审核不合格不予审批。
2022-09-07 16:44
非婚生育属于违法计划生育法规的行为,应当由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进行处罚。 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2023-06-21 16:59
没有办独生子女证但只要具备相应条件的,现在还可以补办。需要由当事人持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补办。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22-08-19 15:09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享受的社会福利: 1、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2、可以增加产假; 3、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可以报销; 4、父母达到规定的年龄可以享受一次性奖励。
2023-05-05 15:57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需要办理《光荣证》,这个证在子女出生后不久,只要承诺不再生育就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按月领取,每月大概在10元左右,到子女十八岁之前都可以领取,这样算下来在2000多元左右。这笔奖励费一般男女双方各占50%,如果没有按时领取,以后不予补发。2、独生子女保健费 独生子女保健费也是凭证领取,按月发放,一般的话基本在5元-25元之间,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少地区已经上调了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比如说西安,目前独生子女保健费已经上调至30元,在子女18周岁之前都能领取,这样算下来,大概在648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