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进教育是指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进教材”是“三进”工作的基础和保证;“进课堂”是“三进”工作的核心和关键;“进头脑”是“三进”工作的理想和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面临的极为紧迫的政治课题。进教材、进课堂和进头脑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内容和规定性,又是一个相互联系的、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
另外,学校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履行什么义务呢?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与义务相对,学校也有一定的权利的: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学校三进工作的具体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