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交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
1、由于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必须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自然需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企业没给劳动者上社会保险,未必就说明企业一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并不排除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4、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社保的规定,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但劳动者有权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一、公司给员工购买社保,需要单位相关负责人员提供的资料包括哪些呢?
(一)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
(二)单位的社保证原件(单位已经办理五证合一情况下无需提供);
(三)代为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四)参保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五)当地的《社会保险人员变动申请表》填写并单位盖章;
(六)当地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花名册。
二、单位不缴纳社保有什么样的风险呢?
1、员工申请仲裁或诉讼,公司会被判决补交及可能承担滞纳金;
2、员工可以因公司不交社保为由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除补交社保外,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不缴纳社保,员工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生育津贴、失业金、医疗保险、工伤补偿等,可以主张由公司承担;
4、劳动局因此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5、员工因公司没有社保待遇,而导致员工流失。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缴纳的,也就说,用人单位不进行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行为。社会保险是根据工资计算的,工资越高,那么缴纳的保险费也就越高。社会保险如果中断了,是可以进行补缴的,不过最多可以补缴6个月,此时我们作为劳动者一定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了解了吗?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