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守所看犯人要不要先办什么手续??去看守所看犯人要不要先办什么手续?依据看守所不成文的规定,罪犯在送监狱前,是会通知家属见面的,判刑后就可以去看了。在判决生效后,拿相关证件,办过看守所发的《家属会见通知书》,就可以去监狱看亲人。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二、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三.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