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哪部法律赋予的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哪部法律赋予的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