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我国,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被选举权是指国公民被选任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022-08-11 11:32
从我国的宪法等相关法律来看,享受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年龄限制的十八周岁。但需要注意的是,能够真正行使选举权还有一些限制,比如需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身份,其次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还有需要心智完全,依照我国有关规定,患有精神疾病而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过委员会的确定,就不会列入选民的名单中。
2022-08-10 09:21
1、会员在社团内平等享有迭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按照社团章程担任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
2、会员有参加所在社团各项活动的权利;
3、会员有享受社团有关待遇,以及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4、会员有对社团会长等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5、会员有对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查看、监督,提出质疑并要求合理解释的权利;
6、学生社团负责人有违反校纪校规和社联规章制度而损害会员利益的行为时,会员有权向社联反映情况和问题。
2022-09-26 10:58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2022-10-19 10:18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2022-08-12 11:04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