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结婚证后,要马上去公安局户籍科将自己的户口本“未婚”改成“已婚”吗?
?领了结婚证后,要马上去公安局户籍科将自己的户口本“未婚”改成“已婚”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例如广州,从72017年月8日起,广州市民政婚姻登记部门不再在市民办理离、结婚时,在其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红印,市民须自行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变更婚姻状态。如欲变更婚姻状态,须带着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变更。过去婚姻登记员在为市民办理离、结婚登记时,在其户口簿上加盖红印,原意是方便基层工作人员随时核查户籍人员的动态信息,但是这个红印章并未与公安部门关联,未起到更新婚姻状况的作用。市民办理离、结婚时,民政部门会否在其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全国各地并未有统一做法。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