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外遇离婚房产要如何处理
女方有外遇的离婚房产的处理要考虑多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是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如果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3、我国《婚姻法》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并没有将外遇纳入考虑范围,考虑的是照顾弱势者和婚内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如果女方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同居的程度,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男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