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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我母亲出全资购房落已婚的我名下个人财产?需要办什么手续?

婚姻家庭 2020-07-25 21:32 标签: 办理 母亲 购房 已婚 名下 个人 财产 需要 手续
可以进行公证。
要成为“女儿”一方的个人财产,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房产登记在“女儿”一方的名下;
2、有“女儿”父母出资购买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一些地方,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一方单独所有的房产时,夫妻双方都要到场,一方登记单独所有,另一方要写一个“放弃声明”。
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夫妻作财产约定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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