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产判定及分割原则有什么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具体如下:
1.协议分割原则。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第三十九条: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平等分割原则。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