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者成立的原因不同:共同共有的成立,须以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按份共有则没有此限制。 2.享有的权利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共有人之间的彼此限制相对较小。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并不是按照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因此原则上应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后,方可行使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等权利。 3.分割的限制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了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约约定不能分割的期限之外,随时可要求分割共有物。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各共有人则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4.对共有物的管理不同。 5.对应有部分的处分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而共同共有中,则没有应有部分的处分可言。 6.共有关系的存续期间不同:按份共有就其性质而言,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家庭等共同关系,因此其共有关系具有短暂性;而共同共有人之间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因此存续期间较长。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共有财产遗产可按如下方式分割:除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予以分割。继承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遗产,除遗嘱另有指定外,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裁判。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产权证上记载着夫或妻单方亦或是双方名字,都应该被视为夫妇俩共有的财产。若在分手之际进行分割,依据公平原则,应将房产价值分成两半分享。
宅基地是属于兄弟一起共有的话,那么就先由兄弟一起协商出合适的确权方案,然后再进行确权。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共同共有的房产,而且两人名下只有此房产,可以执行,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双方份额,获得房屋人对未获得房屋人进行补偿,或将房屋拍卖,由当时人重新买房。 如非债务人一方仅有此处居所,则不能强制执行。
起诉状需要明确以下: 一、管辖法院 1.如合同明确约定具体管辖法院,则向该法院起诉(约定的管辖法院必须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否则管辖约定无效) 2.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写明起诉的条件 1.要有明确被告 诉状中列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果被告是自然人,需写清楚包括姓名、籍贯、性别、家庭住址、电话等情况。如果被告是单位的,需要写清单位的全称、地址、联系方法、单位法定代表人 2.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1)、必须在诉状中明确提出让法院依法保护的具体民事权利是什么,同时提出相应的事
决定小区内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时,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共有房产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1、首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沉着冷静应对,不要盲目使用暴力抗拆,。 2、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最好多报几次,拨打报警电话时手机要录音。 3、选取安全位置对强拆现场进行摄影摄像取证,为后边维权收集好证据,注意一定要录到强拆指挥者的画面。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是有效的: 1、受让方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 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