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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算遗弃家庭成员

婚姻家庭 2020-08-11 14:12 标签: 遗弃 家庭 成员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
1.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实施遗弃行为的人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3.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刑法》第261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婚姻法》第44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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