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婚了,孩子的姓可以随我吗?离婚协议孩子归我,抚养费对方也没付过!
你有权力要孩子的抚养费。
虽然离婚协议中约定子不要对方任何抚养费,女儿日后与他无关,且跟你姓,但有悖《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仍需履行。否则,就违反公序良俗,逃避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导致离婚后子女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因此,即使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或不要另一方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也不因父母离婚或有协议而免除抚养责任,不妨碍一方可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