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共同生活是要怎样的
婚姻家庭
2020-08-12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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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怎样
法律上的共同生活是指双方未婚而同居或者一方已经结婚,与其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等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