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可否离婚
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
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