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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养子女生活的一方还需要抚养养子女吗

婚姻家庭 2020-08-14 14:59 标签: 养子 生活 一方 需要 抚养 子女

未与养子女生活的一方还是需要抚养养子女的。根据《收养法》第23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不因养父母的离婚而解除。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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