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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应该如何认定及处理

婚姻家庭 2020-08-19 06:16 标签: 夫妻 假离婚 逃避 债务 应该 认定 处理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于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这种民事行为从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并不需要等待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无效或者法院裁定无效,它是不附条件地当然无效。
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法院通常会进行说服教育,或者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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